唯一住房被执行后,关于预留房租的期限并无统一明确的固定标准。一般而言,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会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以保障其居住权益及基本生活的正常维持。在实际执行中,执行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行情、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等,合理确定预留房租的数额及期限。通常可能预留数月至数年不等的房租,以确保被执行人在一定时期内有稳定的居住条件,不至于流离失所。例如,若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租赁住房市场房源紧张、租金价格较高,可能会适当多预留一些房租;若被执行人有一定经济来源,且当地住房市场租赁情况相对稳定,预留房租期限则可能相对较短。最终确定的房租预留期限,由执行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慎判断与裁定,旨在平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执行的公平公正与合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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