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花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各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承担家庭医疗开支等,即便由一方经手花费,通常也视为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事务,且该行为损害了另一方权益,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例如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符合约定的情况下,相应支出则按照约定处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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