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正员工被辞退的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即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非因员工过错而辞退员工,例如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则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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