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5年未给员工签合同,在前11个月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从第12个月起视为已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满5年。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签合同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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