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员工患有癌症而辞退该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癌症就要辞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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