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工资的承担主体通常为破产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破产企业应当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在企业破产时能够获得应得的报酬。
然而,如果有其他担保物权人或优先债权人群体,他们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可能优先于职工工资。但即使存在其他优先债权,职工工资也应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优先清偿。
总之,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工资由破产企业承担,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也对各类债权的清偿顺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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