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过程中,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据:一是书面合同及相关文件,如协议、备忘录等,它们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仲裁的重要依据;二是交易记录,包括发票、收据、银行转账凭证等,可证明交易的实际发生及款项往来;三是证人证言,如有知晓案件情况的第三方证人,其陈述有助于还原事实;四是物证,若案件涉及具体物品,物证能直接证明相关事实;五是专家意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家依据其专业知识出具的意见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所需证据各异,但都应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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