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医疗纠纷可向多个部门进行投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主要的投诉受理部门之一,其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受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此外,还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该委员会由医学、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同时,一些大型医疗机构也设有专门的医患沟通办公室或投诉接待部门,患者可直接向其反映医疗纠纷问题。不同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程序,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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