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原则,婚姻具有特殊纪念意义,赠送花圈干扰婚礼可视为对个人精神利益的侵犯。依据《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阐释》,自然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损;(3)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受侵。【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