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偷盗、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分别认定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是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具体而言:(1)任何环节涉及到一份以上的武装部队公文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者;(2)牵扯到两本以上武装部队官佐、士兵、车辆凭证或其它证件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的情况;(3)涉及到武装部队机关或车辆牌证印章以及其它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中,单枚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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