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信用卡欠款数额超过持卡者偿还能力而其仍有意愿还款时,发卡行可与之进行平等协商,达成最长为五年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若双方就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发卡行及相关服务机构应暂停对该持卡者的催收,除非其未按期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对于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情况,发卡行需保存录音资料至欠款结清之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