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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来上班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34人
专业解读
1. 先核实员工缺勤性质,明确是否属于旷工 需第一时间核对员工劳动合同预留的联系信息,通过电话、微信、工作邮箱等可留痕方式询问缺勤原因。若员工未按公司合法制定并公示告知的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如病假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事假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则可认定为旷工。此处关键是:公司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全体职工公示)且已书面告知员工,否则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2. 履行通知义务,固定旷工证据 若联系不上员工,应向其劳动合同预留的居住地址寄送《旷工情况核实函》,快递单需注明文件名称,留存快递底单及物流查询记录。同时,收集考勤系统打卡记录、门禁出入记录、工作群未参与记录等,形成完整的事实证据链(避免仅依赖单一考勤记录)。 3.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范书面通知 当旷工天数达到公司合法制度规定的解除条件(如连续3天、累计5天),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①旷工具体日期、天数;②解除依据(公司制度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③解除生效日期;④工资结算(扣除旷工天数对应工资,离职后15日内结清)及社保公积金停缴、转移安排。通知书需留存快递底单及员工签收记录,若员工拒签,可通过公证送达方式完成通知。 4. 后续风险防控 解除后需保留所有证据(考勤记录、通知底单、制度公示记录、员工签收记录)至少2年,避免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若员工提出异议,需第一时间核对证据完整性,必要时可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