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如何赔偿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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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起点为“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最多支持11个月(例如用工11个月未签合同,需支付10个月二倍工资;用工12个月及以上,从第12个月起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需注意,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每个月的工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单独计算,劳动者需及时主张权益。
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理及赔偿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不能直接要求“赔偿现金”,但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补缴社保: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单位补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仍需自行缴纳);
2. 社保待遇损失赔偿:若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领取等法定待遇,可要求单位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3. 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劳动者可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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