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怎么计算加班费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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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核心围绕计算基数、加班情形倍数、具体计算方式三个关键,具体如下:
首先,计算基数是加班费的基础,并非仅以当地最低工资为准,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收入,不含加班费、临时补贴);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按实际发放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你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固定工资5500元,该金额即为计算基数。
其次,不同加班情形对应不同倍数:
平日延长工作时间(如下班额外加班1小时):按基数的1.5倍计算;
周末休息日加班(如周六上班):公司可优先安排调休,若无法调休则按2倍计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如春节初一至初三、国庆1-3日):无论是否调休,均按3倍计算(因法定假日为带薪假,加班需额外支付3倍报酬)。
最后,具体计算方式分日薪和时薪:
日加班费:基数 ÷ 21.75天(法定月计薪天数) × 对应倍数;
小时加班费:基数 ÷ 21.75天 ÷ 8小时(每日法定工作时长) × 对应倍数。
若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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