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时间:2026-06-30 17:59:53
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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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法定情形时,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主动辞职属于劳动者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补偿条件。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比如安排高空作业却未配备安全装备);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拖欠工资、少发加班费);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未参保或漏缴社保);
4.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强制要求每周加班超法定时长且不补休);
5.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比如骗签空白合同);
6. 强迫劳动者劳动(比如威胁不加班就开除)。
若符合上述情形,劳动者辞职时需明确写明辞职理由(避免写“个人原因”),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补偿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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