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6-06-16 17:55:09
分类: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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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1. 确认继承资格并准备证明材料
需先明确继承方式:若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确定继承人;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需准备死者的死亡证明(由户籍注销的派出所或医院出具)、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村委会或原单位开具,列明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有遗嘱,需提供经公证或法院确认效力的遗嘱文书。
2. 办理房产价值评估
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报告用于后续计税。
3. 办理继承手续
无继承争议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若存在争议(如遗嘱效力、继承人范围纠纷),需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凭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
4. 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评估报告、公证文书/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等),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按规定缴纳税费(法定继承免契税,仅需缴纳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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