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时间:2026-06-04 18:04:10
分类: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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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买房后若遇以下合法情形,可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即退房),并主张相应权益:
1. 开发商未取得完整“五证”:商品房销售需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若开发商缺少任一关键证件(如未取得预售证就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买房人可直接要求退房,同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房时或入住后经有资质机构检测,确认房屋承重墙开裂、基础下沉等主体结构问题,无论是否验收通过,买房人均可退房。开发商需退还全部房款,还需赔偿装修损失、贷款利息等实际损失。
3. 开发商逾期交房超法定期限: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届满后,开发商未交房,买房人可书面催告,催告后3个月内仍未交房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同时要求返还房款及逾期期间的利息。
4. 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实际测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超过3%(如买100平实际97平),买房人可选择退房,开发商需全额退还房款并支付利息;若误差在3%以内仅需补差价,超3%则属退房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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