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了清算次序怎样
时间:2026-05-14 13:16:51
分类:房产纠纷
浏览:6人
专业解读
开发商破产清算需经法院受理后,由清算组(或管理人)接管资产,核心按债权清偿次序推进,具体如下:
1. 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是清算必需支出(如清算组报酬、法院受理费、资产评估拍卖费);共益债务是清算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产生的费用(如继续推进未完工项目的必要支出)。这两项优先全额支付,保障清算流程能顺利开展。
2. 清偿职工债权
包括开发商欠付的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经济补偿金等,优先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3.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款
欠缴的社保统筹部分(单位应缴)、欠缴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按国家规定缴纳。
4. 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人债权(若已支付全部/大部分房款且未网签过户,可能优先于普通债权)、供应商货款、银行普通贷款等,资产不足时按债权比例清偿。
5.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若清偿完前四项仍有剩余,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通常开发商破产时此环节无财产可分。
需注意:购房人债权的优先性需结合“是否网签、是否支付大部分房款、是否实际占有房屋”等具体情况判断,并非所有购房人都能优先受偿。

房产纠纷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