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书下来后不服如何办
时间:2026-04-14 09:55:34
分类:交通事故
浏览:8人
专业解读
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若不服,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3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需向作出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原大队对应的支队)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不服的具体理由(如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车辆损伤鉴定报告等)。注意,超过3日未申请则无法启动复核程序。
2. 等待复核结果:上一级部门会对原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及责任划分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结果通常为三种:维持原认定书、撤销原认定书并责令原部门重新调查认定、直接变更责任划分。
3. 衔接诉讼程序:若复核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复核会立即终止。此时需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交证据,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查(法院可结合证据判断认定书的证明力,不一定完全采纳)。
4. 重新认定后的处理:若对原部门重新作出的认定书仍不服,不能再次申请复核(复核仅一次),需通过诉讼举证自身主张,由法院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