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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范标准如何设定

时间:2024-09-15 20:49:07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范标准如何设定】📢 💖1.在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然而却没有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能否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作出明确约定。🙋‍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劳动者已经自觉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是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恳请对方根据劳动者在离任前累计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基数,逐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此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低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按照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2.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当事人已就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事宜做出明确约定。🙋‍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而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之后,雇主也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当事人同样就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问题达成共识。🙋‍ 👐然而,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三个月内,由于雇主方面的原因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如雇主希望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之际,劳动者还可向雇主提出额外支付三个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5.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在向雇主支付违约金之后,雇主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原定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