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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明确标注为三年,其效力如何?

时间:2024-09-15 20:43:35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竞业限制期限明确标注为三年,其效力如何?】📢 作为一种无效的行为,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不被允许超出最长为两年的时间界限的。🙋‍ 至于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地域以及期限等细节则须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且竞业限制的内容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 在解除或终止雇佣合同之后,那些已经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若要加盟与原工作单位生产或经营相同类型产品或开展相同业务的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或是自行创业并经营同类产品或类似业务,则其竞业限制的期限也不能超过法定的两年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