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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行使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时间:2024-09-15 20:42:24 分类:工程建筑 浏览:15人
专业解读
🙌【如何有效行使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若发包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支付款项义务时,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催告通知,敦促其在规定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若发包方逾期仍未作出回应或进行支付,除非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质而无法实行价格折扣或拍卖操作外,承包商方可与其协商决定对该工程实行价格折扣处理,亦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工程实施强制拍卖程序。🙋‍ 在此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价款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该工程实行价格折扣或拍卖后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