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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时间:2024-09-15 20:42:24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依照相关规定,若劳动者在尚未结束劳动合同时就作出提前解除合同的决定,且该行为触发了服务期的约定或是涉及到违反竞业限制的内容,则必须依据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发生此类情况但未明确规定相应的赔偿条款,而仅仅是劳动者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