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的订立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时间:2024-09-15 20:39:45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4人
专业解读
🙌【劳动用工合同的订立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缔结劳动用工契约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的缔约方必需分别为特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二者。🙋
📌📌📌其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法律主体即必须各自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
🌟第三点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招募新员工,其纳入范围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劳动用工规划指标,同时还需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并办妥录用员工手续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