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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同的订立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时间:2024-09-15 20:39:45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4人
专业解读
🙌【劳动用工合同的订立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缔结劳动用工契约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的缔约方必需分别为特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二者。🙋‍ 📌📌📌其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法律主体即必须各自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 🌟第三点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招募新员工,其纳入范围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劳动用工规划指标,同时还需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并办妥录用员工手续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