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责任何归
时间:2024-09-13 09:53:23
分类:工程建筑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责任何归】💬
依据合同法,对于在承揽过程中所引发的第三者损害,应视定作人有无过失而定。🔥
若定作人无过失,则由承揽人负全责;💥
反之,如因定作人中途变更工作内容或强行指挥等原因致损,定作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按过错程度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