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查是对房屋产权和用地的认证过程。分为房屋调查和房屋用地调查。前者主要包括坐落、产权、产别、层数、所在层次、结构、用途、权源等内容,以及绘制房屋产权界线示意图;后者主要包括用地坐落、产权性质、等级、税费、用地人、使用权来源、四至、界标、用途分类、用地面积等内容,以及绘制用地范围略图。
房屋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 。
二、房屋调查的内容
1. 房屋的权属
包括权利人、权属来源、产权性质、产别、墙体归属、房屋权属界线草图。
2. 房屋的位置
房屋的位置包括房屋的座落、所在层次。
3. 房屋的质量
房屋的质量包括层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份。
4. 房屋的用途
房屋的用途是指房屋目前的实际用途,也就是指房屋现在的使用状况。
5. 房屋的数量
房屋的数量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面积、产权面积、宗地内的总建筑面积(简称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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