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需要调解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调解,当事人为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即使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只要是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没有履行协议,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即使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只要是最终没有达成调...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
杜洁梅
广西邕达律师事务所
杜洁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视频
播放量
交通事故损害反诉状
交通事故损害起诉状
交通事故赔损害偿协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