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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工程款拖欠如何维权

2019.04.0413648次播放工程建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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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拖欠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中,因事或者是无故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人工资和相关工程款的行为,导致承包方工程无法在约定时间完成的一种恶性事件,它不仅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让被拖欠工资的民工们苦不堪言,影响了整个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那么,在没有合同的时候遇到工程款拖欠该如何维权呢?
按照一般的商业惯例,是先签订相关合同后再履行合同。未签定工程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是双方仅进行了口头的约定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是否能查实双方的约定价款;查实不了就协商;有争议可以申请评估鉴定,再依据相关的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判定。涉及到起诉事项比较复杂的,建议委托律师进行 处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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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向小波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向小波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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