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认定为犯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的数额:
1、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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