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盼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而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并非承担抚养费的全部,只是承担抚养费的一半,因此,假如一个孩子每个与的开销是4000元,那对方只需要承担2000元。因此,客观上孩子的实际开销也是影响抚养费金额的重要标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减少抚养费,即按照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在法律上来讲,这个标准并不是一刀切的硬性规定,孩子实际生活花销情况变化、父母的经济能力变化,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变化,这些都是影响抚养费金额的标准,因此,可以起诉要求减少抚养费,从孩子的实际开销没有那么大,自己的经济能力有下降,且孩子目前生活的地方经济水平没有那么高来证明可以减少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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