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黄博。
预售商品房的继承问题需要从两个层面解读。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产尚未交付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尚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因此,如严格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预售商品房不属于遗产从而不能继承。
但是根据司法实践,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死亡的,买受人的继承人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来变更买受人,从而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完成与开发商的交易。然后对房产进行继承,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变更买受人,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得以解除,继承人可以向开发商追回已支付的房款并且继承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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