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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在家怎么办

2020.12.1767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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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在家的,可以向其经常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无法送达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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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吴继成

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吴继成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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