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相应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2、一般没有特殊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的分割原则是对半分割。但法院会同时考虑照顾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一方和抚养孩子一方,这个相应的原则。
3、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形,则无过错一方还可就相应的存在以上情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一方确实因离婚造成特殊的经济困难,则法院会给予困难一方予以更多的照顾,由另一方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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