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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2020.09.1794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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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他们是法定继承人,但是,是否能拿到遗产还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就根据遗嘱来定继承人是谁,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就能继续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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