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共同偿还。1、未到期的按约定偿还。2、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
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
夫妻间的婚前债务离婚时一般由欠债一方偿还,另一方不偿还。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钱利
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
钱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视频
播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