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虽然不能单独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并且应当向本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毁损灭失后,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物权法》
第15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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