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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2020.09.16441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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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多夫妻感情甚笃,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但生活中常态的情况总是,一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先行离世,倘若配偶一方去世,那么房产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应当明确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配偶另一方的,先把这套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出属于各自的份额。然后再把属于配偶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则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房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配偶的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就不存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就直接运用继承法的规则安排房产继承即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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