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属于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诈骗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一般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套路贷款名义,约定不合法合同或口头约定,如: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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