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2、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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