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女方在法庭不承认彩礼如何办

女方在法庭不承认彩礼如何办

2019.10.13269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婚前彩礼受法律保护吗。请看如下解释。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婚前给付彩礼是我国留下来的传统风俗,了解了以上的情形,如果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还要我们举证证明给付了彩礼,这时可让媒人证明、取款记录、证人证言、婚礼录像等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许乃义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许乃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91

    视频

  • 2771634

    播放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