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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被告必须到庭吗

2019.10.131828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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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赡养纠纷被告必须到庭吗?一般是的。人民法院只是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是否拘传不看案件类型,而看根据案情需要被告是否必须到庭。也就是说,赡养纠纷被告二次不到庭并不一定要拘传,是否拘传要看承办法官意见。
赡养纠纷案件中,如果子女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在赡养案件中,被告必须到庭。但是如果子女中确实出现在法院开庭过程中身在外地,一时间不能马上赶回来时,被告也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带其参加诉讼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七十五条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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