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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离婚需要公告几次

2019.03.215868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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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离婚一般需要公告两次,即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这两次其实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你想起诉对方离婚,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后,肯定要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对方一份,此时需要公告送达一次。在庭审当天,对方如果没有参加庭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还需要把判决结果以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形式送达对方,此时还需要公告送达一次。因此,一共是两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开庭前公告送达诉讼状、传票,开庭审理后,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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