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一般为3-13人。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各个公司可有所不同,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换言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少于三年,但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时,连选可以连任,并无任职届数的限制。
所以,理论上,如果每次换届都选到的话,可以一直担任董事。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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