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财产类型多种多样,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存款、房屋、车辆等等,新型的财产类型不断涌现,如股票、基金、期货等各种投资利益。其实,无论何种类型的财产,如果只是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一般而言没有什么争议,但是,一旦涉及到结婚、离婚的问题,财产的归属及分割就变得没那么简单了。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投资,在婚后继续投资,那么如果双方离婚该怎么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在婚前投资,婚后又继续投资的,那么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如一方婚前的房屋,一直处于出租状态,其在婚后产生的租金收益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平均分割。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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