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由于结婚,夫妻双方往往会因为家庭生活需要等原因,将自己的婚前财产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这就可能导致婚前房产的性质发生变化。那么如果属于婚前房产,应该如何证明呢?
如果房产系夫妻一方于婚前购买,那么购房时的相关手续就是最好的证明,如购房合同、购房款来源、付款凭证、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贷款的手续、还贷证明等等,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房,上述材料均应早于夫妻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上述这些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用于证明该房产系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
建议大家,如果是一方婚前购房,一定要将购房时的相关手续保留好,避免未来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可用,同时,也要注意婚后不要随意处分婚前财产,否则会导致财产发生混同,即使处分了,也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离婚时,财产到底是属于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就可能会发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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