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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

2019.10.134791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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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那么三者的期限上有何不同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我国《刑法》中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限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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