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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怎么样判

2019.10.133283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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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是我们生活中常有的事情,债务人的信用缺失,导致其恶意拖欠债权人借款不还,甚至是失踪找不到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
欠款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是我们生活中常有的事情,债务人的信用缺失,导致其恶意拖欠债权人借款不还,甚至是失踪找不到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
欠款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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