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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如何办

2019.10.132361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视频内容

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辩权,因此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很有必要。
债权转让人有义务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由于债权转让通知书必须实际送达债务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已经收到,因此当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时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当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即无法实际送达到债务人,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需要多加注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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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杨志峥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杨志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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