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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吗

2018.08.1612079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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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当公司被清算无财产时,可以执行法人的财产吗?
(1)如果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的,可以执行其合伙人的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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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郭泽荣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郭泽荣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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