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结婚首饰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结婚首饰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2019.10.138098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如果个人所买的首饰,是个人财产这点是没有异议的,现实中很多时候是男方给女方买的首饰,或许是礼物,或许是彩礼等,那么这一部分该怎么认定呢?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